價值哲學視域中的體育規范本質及特征探析
作者:西安體育學院 陜西西安 張莉華
發布時間:2013-01-22 19:08:23
[摘 要]文章立足價值哲學的視角,認為體育規范既是體育活動領域有序運轉和公平競爭的保障,也是體育活動主體參與體育活動的價值標準和評價標準,得出體育規范本質上屬于價值規范。體育規范作為價值規范,具有主體性、普遍性和共識性等價值特征。
[關鍵詞]體育規范 價值 特征
基金項目: 陜西省社科基金項目“主體性發展視域中的社會規范變遷研究”(12A033)、陜西省軟科學項目(2012KRM43)、陜西省軟科學項目(2011KRM44)、西安體育學院院管課題(編號2011QN004)、西安體育學院騰飛人才工程基金項目,西安體育學院博士科研啟動項目。
唯物史觀認為,規范是人們社會交往活動的產物,是為了解決人們現實生活中的矛盾,提高活動效率,維持一定的公共生活秩序而形成或確立的。如果一個社會缺少相應的社會規范,不僅社會所有領域的生產活動和交往活動不能順利進行,個人利益和社會共同利益無法實現,而且各種矛盾會使得社會秩序難以維持,社會權威得不到認同,社會整合難以順利進行,社會秩序出現混亂,甚至可能使社會共同體走向解體。對于單個人來說,個人現實中的價值活動、評價活動,以及價值選擇,都需要一定判斷標準、評價標準和選擇標準。如果無規范可遵循,或者說規范規定不明確,互相抵牾,互相沖突,那么不僅個人將處于恐慌、盲目和失落之中,而且每個人對他人的行為對社會對未來都無法做到合理預期,從而也就無法理性地組織自己的行為。這必將引起人與人之間的沖突和矛盾不斷加劇。所以說,規范對于社會和個人,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規范本質上屬于價值規范。
體育規范的價值本質
一般來說,體育規范是指在與體育相關的活動領域內,基于人類對體育活動秩序的需求,為了維持體育運動的公平競爭原則,為了保證體育活動主體利益價值的實現,是人們在交往活動中形成和制訂的,對與體育相關的活動主體具有指導性、調節性和約束性的行為準則和標準。因此,體育規范不論是對于體育活動領域,還是對于每一個體育活動主體,體育規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體現出體育規范的價值本質。首先,就體育規范對于體育活動領域的價值來說。我們知道,秩序是人類最基本的需要,是人類社會生存與發展的基本條件。然而人類社會對秩序的需求只有通過在社會生活中形成一定的規范才能得以滿足。而在體育活動領域,所有與體育相關的活動,如體育競技活動、體育組織活動、體育管理活動,以及體育產業等領域活動的順利進行和有序運轉,都需要相應的體育規范和規則。假如競技體育活動沒有具體的比賽規則,那么競技體育活動基本的秩序將無法維護,更談不上順利進行。因此,在于與體育相關的活動領域,體育規范都具有規范性價值,換句話說,體育規范就是價值規范。其次,就體育規范對于體育活動主體的價值來說。人類社會所有的規范,都是人類為自己有序高效順利的實踐活動制訂的規則。那么作為體育規范,其本質上是規范與體育活動相關的各種主體與主體之間關系的規則,它為體育活動主體提供了一整套統一的標準,是體育活動主體判斷“是非對錯”的標準,即這些標準是體育活動主體參與體育活動的價值標準,也是體育活動主體衡量與評價其他主體行為的評價標準。例如,作為一名運動員,他會以體育訓練規則、體育比賽規則、體育道德,以及體育法律,作為自身參與體育活動的價值標準,以此來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同樣的,體育規則也是裁判員、法官等評價體育活動主體行為是否違規和違法的評價標準。因此,我們可以說,體育規范對于體育活動主體,實際起到了價值標準和評價標準的作用。總的來說,體育規范不僅對于體育活動領域,而且對于體育活動主體,都具有價值規范意味。因此,可以說體育規范本質上屬于價值規范。
體育規范的主體性特征
體育規范的主體性主要表現為:首先價值的主體性決定了體育規范的主體性。價值本質上是一種屬人的主體性的存在。而體育規范本質上是屬于價值規范,具有規范性價值,是為人的規范性價值。因此,體育規范擁有人性的特征。其次,從體育規范的產生來看,體育規范是體育活動主體交往活動的產物,它滿足了體育活動主體交往活動的順利進行,緩解了體育活動主體之間的矛盾和沖突,提高了體育活動主體的活動效率,特別是為體育活動提供了秩序上的需求。可以得出體育規范的創設是為著體育活動中的主體服務的。再次,體育規范一旦形成,就成為體育活動主體在體育活動過程中的導向標準,成為體育活動主體進行體育活動價值判斷和價值評價的標準。例如,在所有的競技體育活動中,規定所有參賽運動員禁止服用興奮劑。這條體育規則既保證了體育比賽的干凈、公平競爭,又促使所有運動員在長期的比賽過程中,把此規則當作體育活動的價值標準,并將其內化為一種價值自覺,嚴格要求自己的比賽行為,同時成為個人評價他人的行為是否合法或違法的標準。因此,體育規范是一種既為個人主體,又為社會、群體主體的存在。綜上所述,體育規范具有主體性的特征。
體育規范的普遍性特征
體育規范具有普遍性,是指從超越單個體育活動主體特殊的價值訴求的角度講。我們知道,作為調節體育活動主體間交往活動中利益矛盾的體育規范,其立足點主要是體育活動主體之間的關系即主體間的關系。主體間關系不同于主客體關系,它超越了主客體關系中客體對主體的價值滿足關系,是主體與主體之間的公開的、公共的、共同的價值訴求。如果說主客體之間的價值滿足還屬于特殊的個人的私人的利益,那么體育規范則是介于體育活動主體與主體之間的共同的、普遍的價值訴求。例如,在所有的競技體育活動中,禁止所有運動員虛報年齡、服用興奮劑、賭球、假球、假摔;禁止裁判員徇私舞弊、收受賄賂,比賽中打人情分、關系分、吹黑哨等;禁止體育觀眾毆打、謾罵運動員;禁止體育組織部門、體育協會內部控制比賽結果等等。這些體育規范不是對某一個與體育活動相關的主體規定,是對所有與體育活動相關主體公開的、公共的、共同的規定。因此,調整體育活動主體與主體之間關系的體育規范具有普遍性特征。
體育規范的共識性特征
體育規范要成其為共同的規范,還必須以共識為前提,共識是體育規范成立的一個重要方面和重要特征。因為如果體育規范不以達成共識為前提,體育規范就不能在體育活動主體間發揮作用,就不能成為體育活動主體進行體育活動的價值判斷和評價的標準。共識的達成包括體育活動過程中單個主體與主體之間的、單個主體與組織之間的,還可以是國際間的共識達成。所有體育活動主體共識的達成必然會取決于兩個方面:首先共識的達成取決于體育活動主體的需求和利益的一致性。如果不同體育活動主體的需求和利益具有直接的一致性,或者說在不同體育活動主體之間能尋找到一些共同的需求和利益,那么不同體育活動主體間就很容易達成共識。例如:禁止裁判員收受賄賂這條體育規范,就是以裁判員和運動員之間、裁判員之間,以及裁判員與體育組織管理部門之間共識的一致達成為前提的,而他們彼此之間之所以能達成共識,是因為他們之間在需求和利益上具有直接的一致性。也就是說,體育管理組織部門、裁判員和運動員都希望有一個嚴肅、規范、信任、公平競爭的比賽規則,來保障體育比賽活動的順利進行、保障裁判員、教練和運動員共同的競賽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的滿足,所以禁止裁判員收受賄賂等體育規范就成為必需。因此,所有體育規范都具有共識性特征。
綜上所述,體育規范是價值規范在體育活動領域的一種重要類別,是體育活動主體進行體育價值活動、體育評價活動,以及體育行為選擇的基本準則。其價值規范的本質決定了體育規范具有主體性、普遍性和共識性等價值特征。通過探析體育規范的價值本質和價值特征,有助于增強體育活動主體的規范意識,從而更加自覺地遵守體育活動領域的各種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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