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之認知重建
作者:王志向 李育倩
發布時間:2024-10-21 10:59:36 來源:陜西教育·綜合
近日,教育部會同公安部、國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門召開全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視頻會議,要求各地對所有中小學校開展“起底式”大排查,并強調應對師生與家長定期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專題教育培訓。長期以來,校園欺凌被公認為是學生心理健康與安全問題的重要誘因,僅僅依靠學校層面的防治行動往往難以真正奏效,經常會出現欺凌者被“教育”后繼續欺凌他人的現象。作為家校社政協同防治校園欺凌體系中的重要角色,欺凌者的家長應積極履行監護人的監護責任,充分認識到欺凌的危害,做好預防與處置欺凌情況的家庭工作,及時干預止損,幫助孩子逐步完成認知重建以喚醒其良知,進而有效促進其向善轉變。
認知重建作為一種常用的心理治療或改善方法,欺凌者的家長可以幫助孩子審視與改變他們原有的錯誤觀念與思維模式,促進其心理與行為的積極轉變,最終幫助其脫離欺凌者的隊伍。家長在具體操作時應端正態度、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讓孩子認清問題、轉變認知、改正錯誤,而非一味地貶損人格、激化矛盾、否定孩子的未來。認知重建的實施過程通常較為靈活,大體上包括以下四個步驟:
第一,識別錯誤認知。家長應及時和孩子溝通交流,引導孩子說出欺凌他人的真實原因,并為其分析與講解欺凌者常見的錯誤認知。諸如,慣于欺凌別人的孩子認為通過欺凌行為可以體現自身優越感,讓自己在同學或同齡人群中更受歡迎與尊重;欺凌某些在外貌、性格或愛好等方面處于弱勢或屬于小眾的不合群的孩子是合理的;欺凌是解決問題或處理沖突最簡單有效的方式,能夠快速實現自己的直接目的。識別上述的錯誤認知,是孩子樹立正確是非觀的必要前提,也是孩子能科學合理決策進而減少欺凌行為的重要條件。
第二,探索認知來源。家長發現孩子錯誤認知的來源集合,是針對性地采取預防與管控策略的先決條件。家長應通過日常觀察、親子交談、家校互動等途徑探索并收集孩子錯誤認知的來源,孩子錯誤認知的形成與固化可能會受到以下幾個方面的影響:家長偏激的教育理念與行為;教師的體罰或者變相體罰行為;曾經被同齡人欺凌或將同齡人欺凌行為視為常態并模仿;部分網絡自媒體灌輸的不正當觀念;部分電視電影節目或者網絡游戲中的暴力元素等。
第三,挑戰與調整認知。家長可以通過案例分析、角色扮演、觀看教育電影等形式為孩子提供和展現充分的事實與證據,幫助孩子不斷挑戰與調整自身認知。諸如,家長為孩子分析校園欺凌的真實案例,讓其體會到欺凌行為是違反道德甚至觸犯法律的,很可能會給受害者帶來難以治愈的身心雙重創傷,幫助孩子思考有哪些更為合適的方式去處理沖突或解決矛盾;通過角色扮演讓孩子輪流體驗欺凌者與被欺凌者的感受,進而學會尊重并平等對待“弱勢”同學;與孩子共同觀看校園欺凌主題的教育電影,并通過觀影前的背景介紹、觀影中的情節討論、觀影后的總結思考,著力培養孩子對被欺凌者的同理心、高度的集體責任感、積極的價值觀。
第四,強化積極認知。此步驟主要涉及兩個關鍵點,即孩子以積極的新認知去驅動自身實踐,家長對其善舉進行肯定與鼓勵。家長應該引導孩子思考如何尊重與關愛他人,嘗試以更積極的方式與同學交往,最終贏得班集體的由衷認可,揭掉長期以來的“欺凌者”標簽。例如,向曾經被自己欺凌過的同學真誠道歉;在日常學習與生活中積極幫助他人,主動與同學建立真摯平等的友誼;積極參與班級或學校活動,為集體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當孩子在學校中出現幫助他人的善舉或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時,家長應及時給予鼓勵與認可,讓孩子逐漸感受到自身的價值與成就感,不斷強化其積極認知。此外,家校雙方應共同承擔并積極履行欺凌者的轉化職責,秉持“不拋棄、不放棄、不嫌棄”的教育信念與原則,讓欺凌者直面錯誤、痛改前非,而非一概而論、推至深淵,給予孩子向上向善的信心與決心,讓今日校園欺凌的實施者有機會轉變為明日校園欺凌的制止者。
作者單位:河南省鄭州外國語新楓楊學校 中國兒童中心家庭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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