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咸陽市召開《咸陽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交通安全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新聞發布會。

據介紹,該《規定》于3月25日經陜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將于7月1日起施行。這是陜西省首部關于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交通安全治理的地方性法規,對于加強校園周邊交通安全治理,保障中小學生及幼兒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規定》共二十六條,涵蓋校園周邊交通安全治理的職責分工、設施建設、通行秩序管理、交通影響評價、宣傳教育、應急處置等方面,為校園周邊交通安全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規定》圍繞法治中國和“平安咸陽”建設大局,圍繞硬件設施升級、通行秩序優化和安全空間打造,全方位改善安全通行環境。在硬件設施上,明確新建、改建校園周邊道路須同步完善交通標志、減速設施、過街通道等安全設施。規劃專用接送車道和非機動車停放區,規范車輛停放秩序。同時,設置全封閉護學通道、緩沖區和防沖撞設施,最大限度減少人車沖突。在通行秩序管理上,根據不同學校周邊的交通特點,靈活采取單向通行、限時管控等措施,推廣“即停即走”接送模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規定》依托相關法律,建立交通影響評價前置機制,科學規劃配套交通設施,完善“護學崗”協同機制,形成“警家校社”四方聯動的治理格局。健全部門協同共治機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加強信息共享和工作聯動,各司其職、協同發力,實現校園周邊交通治理的系統化、常態化。同時,明確治理任務、治理目標、治理要求,通過建立責任體系,形成“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的治理導向,確保法規剛性執行。

《規定》堅持問題導向、系統導向、社會導向、綠色導向,按照“全民參與、聯防聯控、共建共治”原則,積極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共治格局。政府層面,強化統籌協調,將校園周邊交通治理納入政府工作考核,保障資金、政策和人員支持;部門層面,打破信息壁壘,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形成治理合力;社會層面,廣泛動員家長志愿者、社區組織、媒體等力量參與,通過宣傳引導、志愿服務、輿論監督等方式,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校園安全的良好氛圍。


責任編輯:劉昕